有多少事情

是無法讓自己錯過的?

到現在,擁有許多夢想,卻也放棄許多夢想

終於體會,當初所謂機會論,別讓現實綁住了自己

應該做的是,是給自己更多機會

我想,我正在慢慢的進入

 

花一大筆錢犒賞自己(這裡指的是花大約一個月的薪水)
放假一年作自己一直夢想著要作的事
送花給某個人
對所有應該感謝的人致謝
親手作善事(捐錢不算)
寫信給總統
閱讀經典小說的最前面和最後面一章
寫小說
寫兒童繪本
和父母和好
去夜店喝酒跳舞
參加天體營
去裸體海灘曬日光浴
吃法國烤田螺
找出一直好奇的神祕事物的答案
看馬戲/球賽/歌劇坐最貴的位子
在野地大便
星空下睡一夜
熬夜讀完一本書
和朋友夜遊不歸
看流星雨(不是一分鐘才一顆的那種)
體驗流浪街頭
飛行
留一臉大鬍子
全身精油按摩
為某人寫詩
作街頭表演
開畫展
演舞台劇
參加遊行
學會騎腳踏車
學會游泳
騎重型機車
幫嬰兒換尿布
養寵物
剃光頭
男生穿女裝
穿正式禮服
老式的刮鬍子
裸泳
當眾表演唱歌
去世界八大自然奇景
爬大山
換髮型
去巴黎
去羅馬
去亞維濃藝術節
去威尼斯面具節
高空彈跳
飛行翼
滑水
滑雪
看到下雪
 
以上參考,我也只做了幾項,還有很多等著我完成!
什麼時候?我能真正成為一個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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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kashiim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